国家文物局机关服务中心(国家文物局机关服务局)是机关直属事业单位,具有独立事业单位法人资格,实行主任负责制,独立核算,逐步实现自收自支。
机关服务中心于1992年组建,1994年5月经中编委【1994】 114号文件批准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,核定事业编制20人。1999年8月根据国家文物局(文物人字【1999】06号)《关于国家文物局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意见》精神,机关服务中心的管理机制和工资制度改革开始启动。2000年4月,机关服务中心正式与国家文物局机关脱钩,人员实行岗位聘任制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。